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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IPO: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环保问题被多次行政处罚

作者:admin
时间:2020-10-30 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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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证监会披露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234 万股新股在创业板上市,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9亿股。本次募资拟用于生产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升级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立高食品前身为2000年5月成立的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2017 年10 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烘焙食品原料及冷冻烘焙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奶油、水果制品、酱料、巧克力等烘焙食品原料和冷冻烘焙半成品及成品,此外还生产部分休闲食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立高食品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56亿元、13.13亿元和15.84亿元,营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68%;净利润分别为4398.73 万元、5230.86 万元和1.81亿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5.14%、37.58%、41.27%。

 

销售模式方面,立高食品目前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经销收入连续三年占比超83%,经销商数量已超1700 家。立高食品在招股书中表示,庞大的经销商规模导致公司对经销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若未及时跟上业务扩张步伐,可能会出现市场秩序混乱、产品销售受阻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立高食品还将食品安全风险列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立高食品表示,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众多,运输和仓储存在利用第三方冷链物流和仓储服务的情况,一旦公司及客户有所疏忽,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可能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彭裕辉直接持有公司2,588.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39%,同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广州立兴、广州立创28.24%、16.25%的出资额,从而间接控制公司4.58%、3.51%的股份。赵松涛直接持有公司1,725.9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59%。

 

彭永成直接持有公司575.3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3%。以上三人为亲属关系,赵松涛为彭裕辉的姐夫,彭永成为彭裕辉的父亲,三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6.60%的股份。2017年12月14日,彭裕辉、赵松涛、彭永成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其中,1936年出生的彭永成是立高食品的重要人物。

 

据招股书显示,其曾任广州轻工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立高食品总工程师。现已退休,并被立高食品聘用为技术顾问。如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或出现其他股东增持股份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现有控制权的稳定。

 

与此同时,2020年3月18日,近三年未分红的立高食品在上市前夕突击分红5080万,实控人家族获利约2340万,此举也不禁让人对其融资动机产生怀疑。作为拟上市企业,现代化透明高效的企业管理架构及制度,是必备条件。从上述种种表现看,立高食品或许还有不少“短板”要补。

 

此外,近年来,“镉大米”“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社会热议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更多的关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立高食品则被多次被爆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据悉,2017年7月,“新仙尼”芒果果馅(果酱)被检出二氧化硫,遭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而该产品的生产厂商正是立高食品;2018年8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抽检信息显示,立高食品生产的“立高”植脂奶油、“立高”欢戴植脂奶油两批次产品酸价(以脂肪计)超标。

 

2019年1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抽检结果显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6kg/罐的立高牌香橙纤果泥(果酱)不合格。可以看出,近三年来,立高食品几乎每年都出现食品检测不合格事件,对于常踩红线的食品企业,不但摩擦消费及政策忍耐线,更加大了企业经营不确定性。

对于上述三起立高食品产品不合格问题,立高食品在其招股书中,始终坚持不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纠纷及诉讼情况,不存在因食品安全事故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这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实的嫌疑?

 

环保问题被多次行政处罚

除了在食品安全上问题诸多外,立高食品在环保问题上也是令人不省心。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三起环保违法事项。

 

2017年5月10日,监测人员对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时,发现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2017年9月4日,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出具了三环罚(监)字[2017]第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9.81万元。

 

同样是立高食品佛山分公司,2017年7月12日,执法人员对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将部分润滑油桶、废机油罐存放在机修房旁边的遮雨棚内,与其他机器混合存放,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2017年9月4日,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出具了三环罚(监)字[2017]第3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佛山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0元。

 

2018年12月14日,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立高食品全资子公司广州奥昆食品制造生产项目与原环评批复存在改建、扩建项目未办理报批手续,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出具了南环罚字[2018]3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广州奥昆停止改建、扩建项目的建设,并对广州奥昆罚款 8166元。

 

对于以上环保违法行为,公司辩称“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对于环保问题,无论是对拟IPO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监管层的态度一贯严格,证监会表示,将继续保持对重大环境污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全面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引导其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实际上,从立高食品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和环保问题的解释上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对于关系到社会责任的问题似乎并不在意,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公司并未正面回应为何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隐患,而是仅做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回答。

 

此次,携诸多隐患的立高食品能否闯关成功,我们将持续关注。




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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