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消息,创业板2020年第4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将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届时将审议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利和兴本次拟招股不超过3896万股,拟募资金额6.96亿元,将用于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和兴公司行政章被法院认定为“假章”、原副总经理离职成迷、过度依赖华为、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拉业务给自己“私人”公司、原副总经理被判刑、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私人”公司被法院执行未披露、深科技既是股东又是客户等问题仍需引起关注。
利和兴原董事副总经理离职成迷 公司行政章被法院认定为“假章”
根据裁判文书网第(2017)粤0306民初25422号信息披露,利和兴原副总经理林文煦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利和兴公司。林文煦入职利和兴时间:2014年1月2日,庭审记录显示林文煦称在2017年8月9日已离职,利和兴称双方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依然在为林文煦缴纳社保(也就是利和兴在法庭上称2017年12月林文煦依然在职)。可是利和兴的招股书中却显示林文煦在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职为利和兴董事、副总经理,因为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招股书中显示刘光胜已在2017年10月担任了利和兴的副总经理。庭审记录利和兴称2017年12月20日依然在为林文煦缴纳社保未解除劳动合同。前后说法完全不一致,林文煦到底是否离职?还是利和兴是违法解除与林文煦的劳动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这背后到底有何秘密呢?
然后林文煦请求认定利和兴违法解除与林文煦的劳动合同,判令利和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万元。虽然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没有支持利和兴原副总经理林文煦,原因是利和兴行政专用章是“假章”。“关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仍在存续,本案中,原告提交了《关于林文煦旷工的处理决定》以证明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对该证据不予认可,称该决定没有加盖被告公章。经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没有被告公章,也没有被告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的行政专用章没有公安机关备案,真实性无法确认。综上,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本院对原告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利和兴自己承认的合法行政专用章而被法院认定为是“假章”。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利和兴私刻“假章”,而利和兴行政部所有的公告和文件都盖上此“假章”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还是说在利和兴内部属于“合法”,而到法庭上对簿公堂之时就变成“非法”?
过度依赖华为 华为竞争对手小米持股利和兴 营收占比已超75%
华为是利和兴第一大客户,近三年营收占比利和兴总营收高达69.22%、61.38%和75.47%。由于华为在2019年被列入美国商务部的“实体清单”中,近日又有新的管制新规,利和兴也表示,如果华为正常经营活动被进一步限制,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利和兴目前过于依赖华为,2019年在华为的营收已经高达75.47%。利和兴作为一家背靠着华为公司这棵“大树”而壮大起来的公司,财务报表处处均有华为的痕迹。华为公司旗下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机器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杭州华为企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数字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等等这些都是利和兴的客户。目前华为被美国“制裁”期间,后面很可能会被进一步“制裁”。然后小米也是利和兴的主要股东之一,小米作为华为的最大竞争对手之一却持有利和兴的股份,华为很有可能在被美国“制裁”和小米持股的双重因素下持续减少给利和兴的订单,将导致利和兴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经营遭受困境的风险,请投资者谨慎看待此公司。
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拉业务给自己“私人”公司
招股书显示,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佳信五金机械厂(以下简称“佳信五金”)为利和兴2017年第四大客户,2017年利和兴销售额为306万。我们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佳信五金机械厂成立日期:2000年6月21日,注册资金三万元,法人代表林宜潘(也是利和兴的实控人董事长)。也就是说利和兴为了扮靓招股书“业绩”,将自己的产品销售给实控人董事长全资公司,但佳信五金却在利和兴递交招股说明说之前神秘紧急注销了。这样做是否是违规行为?紧急注销佳信五金应该是利和兴为了欲盖弥彰,其中很可能涉及“不正规”财务往来或利益输送。
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私人”公司被法院执行未披露
根据(2010)深宝法执字第05399号信息显示,利和兴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全资公司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佳信五金机械厂在2010年4月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金额为:17556元。可是利和兴招股书却披露说佳信五金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利和兴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连区区1万多元都付不出来,需要法院来强制执行。有上市“圈钱”嫌疑。
原副总经理醉驾被判刑
2018年6月6日利和兴原副总经理刘光胜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刘光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而刘光胜目前虽未担任利和兴副总经理,仍然还是利和兴的市场部经理,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占有利和兴178,880股股分。而招股书中却说利和兴主要股东中不存在刑事犯罪行为。那么利和兴原副总经理刘光胜因醉酒驾驶招股书中也未披露,涉信披违规。
关联方交易或存在利益输送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为利和兴第7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06%。可是利和兴招股书中披露,2020年1-3月,利和兴第四大客户为深科技,销售占比为9.17%。既是利和兴股东又是客户,其中难免存在利益输送。
利和兴存在行政章被法院认定为“假章”、原副总经理离职成迷、过度依赖华为、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拉业务给自己“私人”公司、原副总经理被判刑、实控人董事长林宜潘“私人”公司被法院执行未披露、深科技既是股东又是客户诸多问题的公司,周四就要上会了,能否顺利上会,我们将拭目以待,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