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漳州雅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雅宝电子以“成为世界每个家庭的电器安全守护者”为愿景,一直专注于热熔断体等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合金型热熔断体和有机物型热熔断体,并积极拓展了温控器等潜力产品,其中热熔断体产品为福建省的单项冠军产品。
公司产品系列丰富,现有6大产品系列,268种产品规格,其中,热熔断体产品是行业内产品种类最齐全、技术参数领先、应用范围最广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市场领域,已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同时,公司注重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快速跟踪新兴市场需求,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持续开发新产品及迭代产品,正不断向汽车电子、工业设备、消费电子、智能互联等新兴市场领域拓展,市场前景广阔。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工艺装备水平、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均处在行业较高水平,是目前国内外领先的热熔断体生产企业之一。
报告期各期,雅宝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12,880.46万元、14,644.60万元和16,834.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57.07万元、4,703.73万元和5,074.09万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招股书提示存在以下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经济增速、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金融市场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汇率变化、劳动力成本变化以及消费者结构的变化等因素也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未能对上述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出及时应对,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全球热熔断体产业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美国、中国大陆等地区。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利用自有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2019年,公司在全球热熔断体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为 8.2%,位居全球第四、国内企业第一。
但一方面,与国际知名企业集团德国肖特、日本内桥、美国艾默生相比,公司资本规模较小、产能受限,使得企业在市场拓展、研发投入等方面与国际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国内企业厦门赛尔特等过热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企业在部分产品领域与公司有一定的竞争关系,国内的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保持并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等竞争力,有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提高或维持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上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大,主要原材料为镀锡铜线、铜壳、合金带、铟等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大。一旦发生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成本的上升、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公司人力成本很可能将继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成本的稳定。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人力成本的上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产品品质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属于电路保护元器件,是保护电子电器产品因过热发生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公司一贯重视产品品质,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但若公司产品品质出现重大异常,将可能影响终端产品的使用,进而影响公司在本行业的品牌和声誉,并可能使公司面临终端客户索赔。
(五)外协加工风险
受限于公司设备类型、产能规模以及环保资质等影响,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公司将电镀、熔融、包塑等非关键性生产工序委托加工。未来如果外协单位的产品品质、产品价格、供货及时性等方面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尤其是在产品品质方面如果不能满足公司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业绩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工业设备、消费电子、智能互联等领域。其中,公司热熔断体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市场份额较高,温控器产品尚在起步阶段。一方面,上述主要应用市场目前对热熔断体的需求规模总体较小,且公司热熔断体产线产能已经饱和;另一方面,公司目前集中优势资源经营热熔断体产品,尚未大力发展温控器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57.07万元、4,703.73万元和5,074.09万元,业绩规模偏小。若未来公司产品应用需求未能得到良好拓展以提高市场份额,或现有应用领域的需求量减少,将导致公司业绩增长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55.12 万元、4,179.80万元和4,838.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26.27%、28.83%和 29.04%,来自经销模式下的收入对公司业绩具有一定影响。若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违法违规等行为,或出现与公司发生重大纠纷等其它导致终止合作的情形,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口碑和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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