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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IPO:人事内控管理不佳 财务问题频出 合同纠纷不断

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4 0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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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创业板上市委定于3月25日审议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的首发申请。

 

诺思格成立于2008年08月22日,是国内专业领先,规模较大的临床研究合同组织(CRO)之一,总部设在北京,办事处设在上海、长沙、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哈尔滨、南京、沈阳、天津、长春等省会城市;在国内覆盖60余个城市,在亚洲覆盖6个国家与地区,已与200余家机构,450余家医院及600多个科室合作,目前已为260多位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标准的临床研究外包服务。业务涵盖新药评估与咨询、注册事务、临床试验实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医学事务及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资金充沛要上市 人工成本有攀升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诺思格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03亿元、1.93亿元、2.74亿元、2.7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是构成公司货币资金的最主要部分,资金充盈。报告期内,诺思格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7,789.81万元、11,664.04万元、10,347.63万元、577.21万元。

 

此外,诺思格应收账款周转率从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次为4.31%、4.83%、5.58%、7.3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也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这说明诺思格资金承压能力并不差,资金处于充盈状态,诺思格上市募资的目的又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圈钱的嫌疑,尚需要进一步观察。

 

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19年,诺思格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5,983.41万元、7,573.17万元、9,769.94万元,占比分别为41.93%、50.61%、 62.52%,成本金额及占比逐年上升。2020年1月至6月,公司人力成本占比又大幅提升至71%。不断攀升的人力资源成本除了客观原因,诺思格可能存在人力资源内控管理不当的问题,这一点在后文提及的该公司人事劳动纠纷中也可见一斑。

 

民事诉讼败诉 与员工关系或紧张

根据裁判文书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14627号 民事判决书显示,诺思格还存在一起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并最终上升为民事诉讼案件。裁判文书显示,2014年6月12日,诺思格以冯茜严重违纪、徇私舞弊、严重失职为由通知冯茜解除劳动关系。

 

2014年6月20日,冯茜以要求撤销诺思格公司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向其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9月27日作出京海劳仲字[2014]第735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撤销解除决定,诺思格公司与冯茜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二、诺思格公司支付冯茜2014年3月13日至6月11日病假工资差额34648.85元;三、诺思格公司向冯茜支付201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期间工资9655.17元;四、驳回冯茜的其他申请请求。其后,2016年6月,双方因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2016年9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16)京01民终5079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根据此前裁决、判决结果,诺思格于2016年10月12日向冯茜支付工资及生活费共计82,179.22元(占发行人2016年度利润总额的0.34%),据此分析,由劳资纠纷上升到诉讼并最终败诉,诺思格与员工关系处理上可以说令人堪忧,诺思格的人事管理与员工行为评估等内控管理可能存在严重问题。

△诺思格与前员工冯茜劳动争议变为民事诉讼的裁判文书局部截图

 

合同纠纷不断 应收账款攀升

资料显示,诺思格曾在2008年11月与天津天骄签署《仙芩草颗粒临床研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费用预算为278万元;然而,由于试验过程中双方对药品质量等事项存在分歧,试验进展缓慢。2016年8月25日,天津天骄向红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作协议》、诺思格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最终,诺思格向天津天骄支付合同款、赔偿款等费用合计289.88万元元,占据其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8.05%。

 

此外,诺思格曾于 2014 年 3 月与扬子江药业于 3 日签署《“醋酸普兰林肽注射液”注册临床试验委托合同》,另于 2014 年 11 月 与扬子江海蓉于21 日签署《“醋酸普兰林肽注射液”注册临床试验补充合同》,合同金额共计 990.02 万元。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合同履行进度产生争议。2020 年 8 月 4 日,扬子江药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诺思格赔偿因未按期完成醋酸普兰林肽临床试验委托合同项下药物的临床试验产生的违约金和损失共计 488.56 万元。

 

最终,诺思格扬子江药业、扬子江海蓉签署《终止协议》,并退还扬子江药业 318万元,退还扬子江海蓉 52万元。据此分析,多起合同纠纷的发生说明可能存在客户不满意诺思格的技术水平而退货取消订单的情况,诺思格的技术服务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并可能对诺思格后续业务的开展、品牌声誉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也可能面临后期临床试验服务所产生的法律风险。

 

招股书显示,诺思格应收账款也呈现出逐年攀升的趋势。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诺思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7,076.82 万元、7,736.33 万元、9,424.41 万元、4,535.55 万元,呈现出明显的逐年增加趋势。同时,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逾期问题也日益严重。

 

如下图所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诺思格应收账款逾期金额逐年增加,截至2020年上半年已经达到1268.82万元。诺思格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增长幅度陡增的原因,招股书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据此分析,这可能与诺思格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不当、关键技术人员人事关系处理不当而导致的对外技术服务合同纠纷而产生的的一系列连带问题有关。

△来自招股书:诺思格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情况表

 

海外销售金额及收入占比缩水 或因技术竞争力下降

招股书显示,2019年诺思格向前五大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销售收入占比下降,究其主要原因,招股书解释为诺思格与2018年度第一大境外客户HELSINN HEALTHCARE SA合作项目RG01W-1727和RG01W-2025项目于2018年执行进展较快,当期确认收入较多,而2019年度该两个项目处于收尾阶段,收入确认金额下降。

 

2019年度上述两个项目确认收入金额由2018年的1,733.48万元下降至2019年663.87万元,下降1,069.61万元。另外,诺思格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中国医药产业研发投入增加及国内创新药研发产业的蓬勃发展,诺思格有选择性的将资源集中在不断增长的境内市场需求,同时受境外疫情发展影响,诺思格预计境外收入占比可能将持续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除去疫情等客观因素外,诺思格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收入占比下降的内在原因也值得深入研究,与前文所述的人事管理、技术竞争力下降或有关联。可以推测,可能存在因内外行业技术竞争加剧,海外技术壁垒日渐提高而导致诺思格核心技术竞争力下降的情况,该公司在海外市场也日渐受到排挤,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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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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