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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守自盗 厂房未批先建 金钟股份屡次列为被执行人

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1 0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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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第2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首发申请。

 

金钟股份成立于2004年5月,是一家独具规模的汽车外装饰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公司集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专业汽车内外饰件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轮毂装饰件(轮毂装饰盖和轮毂镶件)和汽车标识装饰件(汽车标牌和汽车字标)。目前,该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整车制造商的供应体系,成为一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的汽车内外饰件企业,产品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北美、欧洲、韩国、泰国、印度、巴西等国家或地区。

 

曾有危化品违法运输 厂房未批先建再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金钟股份前身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6年4月被广州花都区安监局开具(穗花)安监管罚【2016】A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55000民币。尽管报告期内金钟股份未出现此类行政处罚,但该项处罚在某种程度上足以说明金钟股份依旧可能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

 

招股书披露,金钟股份占用、使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东风大道西的 1.6853 公顷土地,并在其上自建房屋。由于历史原因,金钟股份尚未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亦因此而未能取得相关房屋的权属证书,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常使用相关土地和房屋。目前,发行人正按当地“三旧”改造政策补办相关用地、报建手续。

 

花都地块原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农民集体所有,经过征地以及两次流转后由金钟股份实际占用和使用,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尚未取得前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同时,金钟股份在花都地块自建的面积共计约 17,000 平方米的厂房和员工宿舍亦因前述原因而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另据相关资料显示,金钟股份在2012年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花都地块,被相关部门罚款35428.52元。这种情形需要金钟股份在完善产权的过程中,或需要其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或许将对金钟股份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主要供应商;眭姓商人引关注 社保0人 多项违法违规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金钟股份新增了三家供应商位于前五大供应商之列。其中,上海徽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社保缴纳人数仅为1人。而且在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第二季度新设企业回访检查专项活动中,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这一条被北外滩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在案。此外,另一大供应商东莞市神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实控人叫眭永志,与上海徽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人,东莞市神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更为严重的是,东莞市神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出在2019年09月17日14时09分在(违法地点)原碧厦收费站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最终被开具深交罚决第ZD0354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30000元人民币罚款。

 

上海福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实控人也是眭永志,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上述三个供应商所存在的经营异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社保缴纳人数0人等违法违规现象,上述情况金钟股份在招股书中只字未提,可能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且同一实控人的三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在2020年突然列入前五大供应商,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这其中是否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是值得关注的细节。

 

我们《一搜财经》还发现,金钟股份2018年至2020年的主要供应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诸多负面信息。包括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8次(被执行总金额25866967元人民币)、知识产权专利出质29次、股权出质5次、股权质押30项、财务造假、拖欠贷款等行为。如此具有严重问题的供应商居然连续三年成为金钟股份前五供应商,看起来很怪异。其自身诸多风险可能也会对金钟股份产生连带的负面效应。

△金发科技历史被执行总金额

 

23项财报数据打架 报告期内发生监守自盗

招股书显示,金钟股份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报表在2018年度有较多差异,申报报表在存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账款、应交税费、递延收益、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多个指标上均进行了跨期调整。这一系列审计调整共调减当期净利润730.63万元,累计调减期末净资产 0.11亿元。

 

金钟股份招股书中解释称,2018年度出现差异主要是由于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确认时点核算不准确,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不一致所致,这种说法似乎很牵强,从招股书呈现的差异报表来看,存在差异的统计费用项目有23项之多,差异原因的表述多是“根据收入确认原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等语焉不详的描述,这或许可以折射出金钟股份财务基础管理与统计工作存在巨大的漏洞。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10月,金钟股份注塑车间曾发生过失窃案件。金钟股份前员工王金玉在注塑车间工作期间,先后五次趁无人注意之机,在修模区车间盗窃放置于该车间工作台桌面上的铜块共计八块,重量约4.5公斤,价值约283元。该嫌疑人已被判处盗窃罪。并被责令退赔。该案件虽然损失不大,但应该可以反映出金钟股份车间内部管理松散以及混乱的问题,然而招股书却对案件只字不提。

△来自裁判文书网:金钟股份失窃案犯罪嫌疑人王金玉的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屡屡败诉 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裁判文书网等信息显示,2018年金钟股份因与张清生劳动争议一案,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8057元人民币。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历时三个多月,金钟股份最终履行完还款义务。

 

在更早的2015年,金钟股份曾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高达100450元人民币。请问金钟股份,2018年的强制执行案件为何在招股书中又是只字不提,这里可能也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那么更早执行标的高达100450元人民币的强制执行案例,后续执行状况如何?导致被强制执行的原因就是什么?这些细节都需要进一步公开资料。

 

法律文书显示,金钟股份前员工高秀蓉于2014年5月28日入职金钟股份,任普工,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高秀蓉于2016年7月27日8时30分在花都××××大道“西湖新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吴祖辉负事故主要责任,谢庆财负事故次要责任,高秀蓉不负事故责任。2016年12月12日,高秀蓉被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上诉人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该工伤认定决定书,但并未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月4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鉴定被上诉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未达级,停工留薪期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11月27日。

 

最终审判结果出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判决要求金钟股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525.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467.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116.8元;要求金钟股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6233.6元;要求金钟股份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医疗费1049.9元;要求金钟股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820元;要求金钟股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2080元;要求金钟股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高秀蓉支付鉴定费390元;后来金钟股份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驳回了金钟股份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最终,金钟股份赔偿高秀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薪留职工资等六项费用共计98,683.1元人民币。

 

从此案件来看,第一、金钟股份的上述行为可能已涉嫌违法用工,并同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金钟股份使用工人却不为工人缴纳社保,这其中存在逃避缴纳社保以调节净利润的违法行为。第三、金钟股份在员工出现工伤后没有积极主动赔付员工,或许意味着金钟股份还存在其它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而招股书为何对此案件只字不提,这个事件的始末,也可能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客户依赖大中间商DAG 家族绝对控股超八成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金钟股份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7%、88.43%、86.08%。其中DAG是金钟股份的第一大客户,2018年至2020年,其采购额都稳居第一,仅其一家的采购额度占营业收入比例从50%至41%不等。

 

以上情况,一定程度上表明金钟股份客户集中度过高。一旦像DAG这样的汽车产业知名中间商与金钟股份合作出现终止等变动,可能会对金钟股份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股书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先生直接持有金钟股份 12.00%的股权,通过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发行人 68.56%的股权,通过珠海思普睿间接控制金钟股份 2.36%的股权,合计控制金钟股份 82.92%的股权。

 

辛洪萍先生的胞妹辛洪燕女士直接持有金钟股份 2.57%的股权,辛洪燕女士的配偶李小敏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2.57%的股权。综上所述,辛氏家族总体控制金钟股份88.06%的股权。一旦金钟股份运营的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这样的股权架构可能会引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失当的风险,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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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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