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7月5日晚,上海电气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公告称,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电气此次受到证监会调查,或与其今年5月30日发布的三条公告中相关事项有关。
5月30日,上海电气公告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截至公告日,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6.72亿元,账面存货余额为22.30亿元,通讯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为12.52亿元,公司向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合计为77.66亿元,均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具体风险敞口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5.26亿元,若通讯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重大损失,将导致母公司权益投资全额损失,从而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5.26亿元;另加上因通讯公司可能无法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77.66亿元,上述极端情况下,最终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的损失(即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损失和股东借款损失)。此外,通讯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借款12.52亿元,也存在无法按约清偿的风险。
5月30日,上海电气还发布了关于通讯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表示,自2021年4月末起,公司陆续发现通讯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经催讨,其客户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欠款行为,回款停滞。为减少损失,通讯公司已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作为原告方,本次涉案的应收账款本金合计为41.27亿元(不含违约金)。
5月30日的另一则公告显示,上海电气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表示,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通讯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已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为督促上海电气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上海电气就通讯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包括业务类型、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以及资金流转情况等,以及此次风险事项的调查及处置进展等方面,妥善处理相关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