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流体控制阀和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制造,产品涉及油气控制产品、燃气控制产品、供热控制产品、空调控制产品、内燃机配件等。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不超过3,400万股,募集资金3.9亿元。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规范25%。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776.97 万元,同比下降 25.7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94.04 万元,同比下降 6.3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27.22 万元,同比下降 24.97%。
公告称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在宏观环境不利及行业发展趋缓的情况下,继续优化主营业务布局,深入加强国内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研发创新,积极引进人才合作,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6月20日,证监会披露,证监会已受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材料。春晖智控于2014年12月6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专业从事流体控制阀和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制造,产品涉及油气控制产品、燃气控制产品、供热控制产品、空调控制产品、内燃机配件等多类产品。
IPO被质疑数据互相”打架” 连发26份公告修改财报
据悉,2017年7月4日,春晖智控开始接连更正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度报告,7月6日,春晖智控又更正了挂牌新三板的公开转让说明书。
但经历此次修改后,春晖智控在2014年、2015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出现了多名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是数据不一的情况。
显然,此次大刀阔斧的修改多份财报并未取得“成功”。2017年8月28日,春晖智控再次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9月11日、9月15日又重新对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报,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再次全部更正。
对于此前客户和供应商财务数据前后打脸的问题,国金证券在说明公告中表述,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吉尔巴克销售金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金额不符,原因系公开转让说明书对吉尔巴克披露的金额合并范围为3家国外的吉尔巴克,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金额还包括国内2家公司。因工作疏忽,公司2017年7月在首次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时未将这个数据一并更改掉。
201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矛盾问题,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系首次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时未将2013年度的采购总额比重一并更新。 此外,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广宇简介中,还存在学历披露不准确,新的招股书杨广宇的硕士学历也更正为大专学历。
IPO前夕经历26份更正公告后,9月18日,春晖智控的招股书预披露更新出现在证监会官网。
高管行贿成习惯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春晖智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杨广宇,直接持有公司52,527,13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56%;杨广宇的兄弟杨晨广持有公司1,727,42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0%。
我们在对持股情况进行查证时,两份刑事判决书进入视线范围,春晖智控及该公司前身疑似涉及和涉及了行贿行为。难道高管行贿养成“习惯”了?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春晖有限的发起人之一为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梁文军、单某乙滥用职权罪,梁文军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2007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梁文军伙同张亮利用职务之便,为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承接的晓阳水产公司冷库、跃滕水产公司冷库、云祥冷库二期工程的检验提供帮助,收受制冷公司杨某乙所送的好处费11.75万元。”
资料显示,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时的两位股东分别为杨晨广和其叔叔杨言国。此后,杨晨广于2003年2月和2008年7月先后转让了所持有的该公司的全部股份。
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杨言国、杨晨广与春晖智控董事长杨广宇又是近亲属的关系。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李国松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案披露,“2009年三四月份的一天,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章某甲为感谢被告人李国松在科技项目申报、认定过程中的帮助,在李的办公室内,送给李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国松予以收受。”
另据春晖智控公开转让股权说明书披露,章嘉瑞2001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10月10日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随后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直到2016年。
此案中的章某甲是否就是春晖智控的原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章嘉瑞?章嘉瑞在2008年辞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是否与受贿行贿案件有关?此外,判决书中提到该公司在科技项目申报、认定过程中受到了所谓的帮助,那么涉及了哪些项目呢?春晖智控及其董、监、高是否还有其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大股东频繁转让股份或存在“利益输送”?
2011年11月23日,该公司同意股东杨广宇将其持有的公司5.4354%的股权共2,426,363股分别转让给吴国强1,339,200股、於君标1,087,163股;同意股东陈峰将其持有的公司0.63%的股权共279,125股分别转让给於君标252,037股、景兴江27,088股;同意股东叶明忠将其持有的公司507,500股、梁柏松将其持有的公司507,500股和章嘉瑞持有的公司297,112股共1,312,112股转让给景江兴,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
综上可以看出,前后两年时间里,春晖智控多次股权转让且价格波动巨大,而该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这几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此外,陈峰持有该公司股权仅5个月后就将部分股权转让,其中原因何在?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是否存在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