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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IPO:创始人之一犯刑事案件 屡被环保处罚

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4 0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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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0年第41次审议会议,将审议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等企业的首发申请。

 

资料显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股份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0日,注册资本6757.50万元,主要从事丙烯酸乳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建筑乳液、纺织乳液、防水乳液、包装乳液和助剂等,广泛应用于建筑涂料、防水卷材、纺织服装、印刷、包装等行业。

 

招股说明书披露,保立佳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2252.5万股,拟募集资金4.5亿元,将投入年产28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

 

 

创始人之一曾犯刑事案件试图“砸钱”疏通关系被骗,其退出公司成谜

2019年9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案号为(2019)京01民终8438号的《衣志刚与龚文菊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据其显示,2009年3、4月份,龚文菊利用衣志刚涉及刑事案件的窘境,自称其表叔为中组部领导,可以帮助疏通关系打赢官司,向衣志刚索要81万元费用,但这种违法的行为,并未让衣志刚免于刑事处罚,仍受了近4年的牢狱之灾。

 

2014年7月,衣志刚刑满释放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不符合立案条件,并未立案。之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庭审中,衣志刚还称以农药购销方式向龚文菊支付250万元,共320万元要求追回,但龚文菊称全部退回了衣志刚委托的其担任法人代表的烟台开发区瑜纲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牟良一,最终,一审法院判定衣志刚败诉,上诉后,遭驳回,维持原判。

 

上述案件中犯刑事案件又试图通过金钱打通关系意图免于刑罚的衣志刚便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

 

招股书显示,保立佳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1年8月24日,是由杨文俊、杨文瑜、衣志刚三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杨文俊其代为杨文瑜出资。

 

实际上,杨文瑜与衣志刚的合作并不是始于保立佳,而是上述案件中的烟台开发区瑜纲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瑜纲电缆”),工商资料显示,瑜纲电缆成立于1997年8月,由杨文瑜、衣志刚、杨文俊等注册设立,不过,2002年9月,杨文瑜、杨文俊两兄弟退出股东瑜纲电缆席位,而招股书描述杨文瑜曾于2001年7月卸任瑜纲电缆总经理职位。

 

也是在同一时期的1997年7月,杨文瑜设立了栖霞市瑜纲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同台竞技。那么,两公司均使用瑜纲电缆,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杨文瑜兄弟的退出是否与此相关?

 

招股书发现,公司仅披露了衣志刚出资信息,最新的股东名单中,并无衣志刚踪影。那么,衣志刚是如何退出的,是否真正退出?

 

巧合的是,就在衣志刚被判入刑后同一时期,2010年2月,保立佳引进了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衣志波,单从名字上来看,其与衣志刚或存在关联关系,但招股书也未做说明,同时,衣志波还间接持有保立佳4.61万股。

 

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昔日的大股东,保立佳对于衣志刚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隐瞒,其股权的处理从历史沿革中是否应有所交代?

 

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

另据招股书介绍,保立佳旗下子公司上海新材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且上海新材料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合作研发所形成的专利成果“一种耐水性超细粒径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已由双方共同申请发明专利,但是尚未取得授权,由此可见该企业已经意识到研发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但是与丙烯酸企业卫星石化和沈阳化工两家公司相比,保立佳研发费用投入明显偏低,以2018年和2019年两年可供查询的财年为例,上述两家公司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4.38%、4.48%及3.46%、3.45%,为保立佳研发占比的二至三倍。

 

不仅如此,上海新材料还曾因环保问题两次被相关部门处罚。其中,2018 年因“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而被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出具“第 222018200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该企业又因为“储罐进料泵位置设置的排空管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在密闭空间作业”被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第 212019013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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