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33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首发获通过。
神通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饰件系统零部件和模具类产品等。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类、车身饰件等产品。
申报稿显示,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神通科技2018年、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出现连续下滑,同比分别下跌15.29%、25%。
造假违反外汇管理规定 消防验收不合格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2018年9月,神通科技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承诺其为非返程投资企业等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规定,构成虚假承诺办理外汇登记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余姚支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另外,2017年3月,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消防大队认定武汉神通倒班楼消防验收不合格并擅自投入使用,给予武汉神通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1万元;因武汉神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标准,对武汉神通处以罚款0.55万元。如此多的行政处罚,还涉及造假问题,也许对神通科技拿批文形成了一定阻碍。
过度依赖前五大客户 大额分红疑上市募资圈钱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报告期内,神通科技由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9亿元、14.76亿元、13.77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2.27%、84.04%、86.58%。也就是说,神通科技每年至少有八成的业绩来自前五大客户。若以后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可能会对神通科技营收造成重大影响。
招股书显示,2017年12月15日,神通科技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9,932.42万元(含税);2018年1月5日,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15,202.22万元(含税),1个月内合计现金分红2.51亿元。
关于神通科技现金分红比例,招股书显示是这样描述的: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不过,招股书中没有详细披露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区分标准,对重大资金支出有这样的表述: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从以上规定可推出,神通科技在未来12个月内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就有可能进行80%比例的现金分红。而大手笔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者无疑是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76.00%的股权,2.51亿的现金分红二人可分得约1.91亿元,接近两亿元。神通科技如此长时间未获批也许是证监会发觉神通科技有上市募资圈钱嫌疑。
两次增资价格相差数倍疑利益相关
2018年2月9日,神通科技进行第二次股权转让和第五次增资扩股。香港昱立将神通有限5,172万元出资额以1.00元对价转让给必恒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香港昱立100%股权,方立锋妹妹方芳及其配偶叶永坚持有必恒投资100%股权,此次转让系直系亲属间的股权转让。
同时,还进行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加至26,000万元,由新股东仁华投资以1元/份出资额现金认缴。2018年2月23日,神通科技第六次增资扩股时,引入两名新股东惠然投资和康泰投资。其中,惠然投资以8,125万元认缴983.1297万元,康泰投资以2,000万元认缴242.001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增资价格达到8.26元/份出资额。
距离上次增资还不到半个月时间,价格却已相差数倍。其中是否存在利益相关呢?
神通科技在9月10日IPO已经过会,到现在快2021年了却还未拿到批文,不知是有人举报还是有重大事项未披露?我们《一搜财经》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