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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IPO:控股股东涉小额贷款背景招股书却隐瞒披露

作者:admin
时间:2021-01-12 0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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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交所官网近日消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1月14日召开2021年第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的首发申请。

 

新柴股份是一家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发、制造于一体,产品系列化、生产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非道路用柴油机生产企业。

 

据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新柴股份的营收分别为16.6亿元、17.5亿元、18.9亿元,利润分别为0.75亿元、0.73亿元、0.54亿元。其中,2019年度利润同比下滑约2000万。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28万股,拟募资4.8亿元,将用于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IV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巨额关联交易疑利益输送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2017年-2018年浙江新昌力渊铸造有限公司都是新柴股份前五大主要供应商之一,采购额分别为9717.26万元、6478.13万元。

 

我们在查看力渊铸造的企业信息时发现,力渊铸造也是新柴股份的关联方之一,力渊铸造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322万元,法人代表王宝沪,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零部件。公司员工2人(2人参保)。

 

新柴股份招股书中有70页左右都是在介绍新柴股份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这在拟上市公司中甚是少见,关联交易往往是IPO过程中审核较多的一项内容,因为关联交易中往往存在夸大业绩、压缩成本、做大利润等做法,这都是审核中比较谨慎的地方。其成交定价是否公允,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控股股东涉小额贷款背景  招股书隐瞒披露

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新柴股份的关联方之一,新柴股份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的股份,新柴股份实控人仇建平担任其董事一职。

 

我们在查看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时发现,祐邦小额贷款现存小额贷款合同纠纷诉讼174起,其中有部分诉讼完结后很可能涉及到祐邦小额贷款的巨额赔偿,从而会牵涉到巨星控股以及新柴股份。

 

我们知道,证监会关注之一,就是有小额贷款背景企业,因为在此背景下很可能涉及巨额赔偿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新柴股份招股书显示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只是一家投资公司,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而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范围却是在江干区域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新柴股份招股书披露与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完全不一致。新柴股份可能存在刻意隐瞒祐邦小额贷款经营范围的信息披露违规。

  

触电事故致员工死亡被行政处罚   与关联方共用商标到底谁侵权?

2018年10月9日10时10分左右,新柴股份熔化车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作业人员程发受伤,经新昌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3月29日,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出具“新应急罚[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负有责任,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按照一般事故对新柴股份做出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出具“新应急罚[2019]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白洪法作为新柴股份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按照一般事故对白洪法做出37,26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是新柴股份的关联方之一,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厂房出租。新柴动力与新柴股份的商标几乎一模一样,不知是否得到新柴股份的授权?是否属于非法使用商标呢?

 

 

过度依赖前五大客户 第一大客户也是关联方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新柴股份客户主要为杭叉集团、安徽合力、中国龙工、江淮重工、台励福、柳工等国内知名工程机械和农机企业,主要客户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新柴股份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8.32亿元、9.28亿元、10.35亿元和6.4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50.08%、52.95%、54.80%和56.91%。占比均超50%以上,新柴股份过度依赖前五大客户,若以后合作关系发生变动,也许会对新柴股份营收造成重大影响。

 

杭叉集团也是新柴股份实控人仇建平实际控制的企业,杭叉集团每年也都是新柴股份的第一大客户。其中也许存在不正规财务往来或利益输送。

 

控股股东股权出质疑存重大风险  巨额现金分红与募资金额相当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新柴股份存在股权出质信息。2019年6月10日,巨星控股将其持有的新柴股份的5,100万股出质给了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巨星控股也是实控人仇建平控制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仇建平持股85.60%,其他11名自然人持股14.40%。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巨星控股在新柴股份持股5,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8.20%,为新柴股份的控股股东。巨星控股将所持新柴股份的全部股权质押。其股权质押金是否都投入到了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连带风险?

  

2017-2019年,新柴股份共实施3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3.67亿元,与此次IPO募资金额相差不多。

 

2017-2019年新柴股份的净利润合计才2.02亿元,新柴股份的现金分红金额远超近三年的净利润之和,分红金额较大。新柴股份每年账上都有不少现金拿来分红,为何不大力投入资金到研发中?可能只是为了上市圈钱。

 

员工个人卡代收货款

我们一搜财经还发现,2017-2019年新柴股份员工通过个人卡代收货款8139.48万元、再转存至对公账户,其中2017年,客户新源重工委托第三方支付的4,260万元货款,员工徐**通过向外部以4,23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4,26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新柴股份,其中4,260万元银行承兑票据已到期托收为3,860万元、背书转让400万元。

 

新柴股份于2020年上旬在IPO辅导期内,通过企业内部自查获悉此事后,对其进行了内部处罚及批评教育,并追回其获利的27万元和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罚金11万元,共计38万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汇至新柴股份对公账户。以上是否属于重大违规或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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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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