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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环保第三大客户曾发生爆炸事故2死1伤 子公司股权转让之迷 拆迁款更改账户另有乾坤

作者:admin
时间:2021-05-25 0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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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33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环保”)科创板IPO申请。

 

卓锦环保是一家从事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长期持续的研发创新与积累,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技术。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类,其中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水体修复、废气处理、固废处理与处置等五大业务条线,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主要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及维护服务。

 

卓锦环保本次冲击科创板IPO,计划总募资3.31亿元,其中0.91亿元用于分支机构建设项目;0.8亿元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供应商屡受环保处罚   分包商刚成立一年即注销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2020年1-9月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水环保”)是卓锦环保的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593.9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1.78%。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微水环保成立于2019年5月17日,法人代表王良宇,注册资本3888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微水环保主要为卓锦环保进行固废处置业务,而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5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微水环保将一般固体废物直接露天堆放在厂内空地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采取有效措施直接排放环境。

 

微水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规定。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处以温环平罚〔2020〕44号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35000元。处罚时间是2020年5月,也正好是微水环保与卓锦环保深度合作的第一年。

 

2017年-2018年杭州传亮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传亮”)都是卓锦环保的第二、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额分比为855.86万元、788.3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04%、7.21%。主要为卓锦环保提供处置服务、分包服务。

 

杭州传亮成立于2012年4月,法人代表张欢欢,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施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杭州传亮在2017年-2021年被行政处罚6次,其中也存在乱排乱放,违规施工等行政处罚。

 

卓锦环保的主要供应商属于环境修复公司,却因污染环境屡被行政处罚。说明卓锦环保在甄选供应商上存在较大瑕疵。从而也佐证了卓锦环保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也大打折扣。

 

2019年宁夏浩升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升劳务”)和宁夏浩冉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冉劳务”)是卓锦环保的第四大供应商,为卓锦环保提供分包服务。卓锦环保招股书中称浩升劳务、浩冉劳务均由自然人孙昭控制,所以合并至同一供应商。

 

2019年采购额为874.0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76%。浩升劳务成立于2019年4月,却在2020年4月就紧急注销了。浩冉劳务成立于2019年8月,却在2020年12月就紧急注销了。两家劳务公司均成立一年左右就注销,而且2019年刚刚成立就成为卓锦环保的主要供应商,其中疑点实在太多,其合理性存疑,卓锦环保应对此应作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大客户曾发生爆炸事故2死1伤  主要供应商疑似利益相关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杭州清城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城环保”)是卓锦环保2020年1-9月第三大客户,销售额为1,506.66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为7.44%。卓锦环保主要对清城环保提供水污染治理服务。

 

清城环保成立于2004年4月,法人代表吴赛明,注册资本16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新能源工程、环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承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批发、零售:环保设备,非标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根据杭安监管支罚〔2016〕26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6年1月15日12时40分左右,清城环保在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的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施工时,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2016年1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于2016年6月6日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

 

批复认定清城环保违反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前未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事故调查期间,清城环保存在伪造证据,提供虚假安全生产档案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清城环保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杭安监管支罚告〔2016〕26号),并处罚款43万元。

 

上海碧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垠环保”)是卓锦环保2018年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额为681.8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6.24%。主要为卓锦环保提供分包服务。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碧垠环保成立于2018年11月23日,法人代表施慧,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土壤生态修复,环保、工业自动化、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

 

2018年11月底才成立的公司,在2018年就成为卓锦环保的第四大供应商,也就是说卓锦环保2018年对碧垠环保的采购额都是在2018年12月完成的,一个月采购681.82万元就能进入第四大供应商,这样算下来一年采购额8000多万,妥妥的可以成为卓锦环保第一大供应商了。

 

可是从2019年以后碧垠环保就消失在卓锦环保前五大供应商之列了,从时间上来看,仅仅就合作了一个月而已。卓锦环保与碧垠环保的购销数据是否真实?2019年以后碧垠环保不作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是什么?2018年刚成立卓锦环保就向其大额采购疑似存在利益相关。

 

子公司股权转让引疑问  拆迁款更改账户另有乾坤

杭州力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力锦”) 是卓锦环保原子公司之一,杭州力锦成立于2018年9月13日。就在杭州力锦刚刚成立17天的9月30日,杭州力锦分别与桐庐力天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与桐庐科创墙体建材厂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约定杭州力锦以不含税价款29,500,000.00元(含税金额为30,405,418.52元)向桐庐力天及其关联方桐庐科创墙体建材厂购买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存货等资产。

 

2018年11月5日,桐庐力天与杭州力锦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资产购买价格在《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基础上调减4,500,000.00元,上述交易实际支付价款为25,952,701.42元,与调减前资产购买总价的差额部分47,282.90元为杭州力锦向桐庐力天新增购置部分生产设备所支付的对价。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2月31日支付完成。

 

2018年12月11日,卓锦环保、黄方华和陈军华、杭州力锦签署三方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卓锦环保以增资方式取得杭州力锦60.00%的股权,增资价款合计2,500.00万元。其中,750.00万元作为杭州力锦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杭州力锦资本公积。上述款项已于 2019年12月31日支付完成。

 

2020年9月29日,卓锦环保与黄方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卓锦环保将拥有的杭州力锦60%的股权作价2,500.00万元转让给黄方华。股权转让完成后,卓锦环保不再为杭州力锦股东。根据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地冻结通告》(桐土征冻字(2019)第 002号),因(省级)新建铁路连线线工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杭州力锦生产经营所地被列入规划红线冻结。

 

2020年5月,杭州力锦已配合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南镇人民政府”)进行停产并启动具体搬迁工作。2020年7月17日,杭州力锦、桐庐力天与江南镇人民政府签署《湖杭铁路(桐庐段)项目征收补偿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根据桐庐盛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意见,甲方(江南镇人民政府)向乙方(杭州力锦、桐庐力天)位于桐庐县江南镇莲塘村下梅山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进行收购并给予补偿,收购补偿价款总计为人民币46,987,680 元。

 

由于杭州力锦和桐庐力天的法人代表均为黄方华,江南镇人民政府在实际支付拆迁进度款时,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了乙方之一的桐庐力天,并由桐庐力天于2020年8月14日至19日分笔向杭州力锦支付上述拆迁进度款2,170万元。由于本次拆迁主体及涉及资产均归属于子公司杭州力锦所有,卓锦环保认为拆迁进度款应当由江南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给杭州力锦。经卓锦环保与桐庐力天协商并向江南镇人民政府申请。

 

2020年9月29日,杭州力锦将收到的拆迁进度款2,170万元退回桐庐力天,桐庐力天于当日将上述款项退还江南镇人民政府,并由江南镇人民政府直接将进度款支付给杭州力锦。截至2020年9月30日,力锦环保已收到江南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的拆迁进度款2,170万元。2018年-2019年黄方华、陈军华与卓锦环保存在多次资金拆借,累计总额达276.8万元。黄方华受让卓锦环保持有杭州力锦60%股权作价2500万元的资金来源存疑,卓锦环保收购杭州力锦两年后原价转回给原股东,疑似存在变相资金拆借、明股实债的嫌疑?

 

仅有6项发明专利科创属性何在 募资额近半数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一搜财经》还发现,卓锦环保仅有6项发明专利,且最近一项发行专利的申请日为2014年11月。也就是说贵公司已有6年半未申请到新的发明专利。科创属性何在!

 

2017年-2020年9月卓锦环保营业收入分别为15,664.34万元、21,068.25万元、29,104.03万元、20,263.26万元。2017年-2020年9月卓锦环保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104.37万元、17,524.17万元、18,117.67万元、18,468.70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加合同资产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51%、83.18%、62.25%、98.24%。此次IPO卓锦环保拟募资3.31亿元,其中1.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资总额的一半左右。卓锦环保上市难道只是为了圈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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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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