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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古茶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被起诉 7家疑似关联企业同一日注销 IPO前夕神秘原告突然撤诉引疑问

作者:admin
时间:2021-06-02 0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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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1年6月3日召开2021年第5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古茶”)首发申请。

 

澜沧古茶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茶叶企业,品牌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设立的澜沧县茶厂,产品以普洱茶为主。

 

澜沧古茶本次IPO拟募资6.28亿元,其中2.79亿元用于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32亿元用于普洱茶技术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0.68亿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被起诉  实控人投资企业曾是其经销商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7)鲁0112民初4116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原告王涛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澜沧古茶子公司澜沧古茶人合有限责任公司,原告王涛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退还我购物款2587元,依法赔偿10倍购物款25870元,赔偿我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打字复印费等维权必要费用1000元,合计29457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我因生活所需于2017年6月24日在天猫网络平台天猫店卖家名称为XX茶业旗舰店、ID账号为XX茶业旗舰店购买了30瓶“岩冷澜苍古茶玫瑰普云南普洱熟茶叶”,单价86.23元,总价值2587元,订单编号为:XXX。通过EMS快递(编号XXX)。

 

上述交易产品系被告普洱古茶公司生产,相应产品标识生产许可证号为QS530814020160、产品执行标准Q/PGR0001S,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配料为:古树普洱+引种保加利亚粉玫瑰,并没有注明保质期,根据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经查询得知保加利亚粉玫瑰在我国无长期使用食用习惯,《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告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查询《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得知,玫瑰花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该产品生产许可证号为“QS530814020160”,即普通食品,该产品添加保加利亚粉玫瑰,属于非法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综上所述,被告澜沧古茶在天猫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普洱玫瑰茶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我方的各项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判令(1)限被告普洱澜沧古茶人合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涛货款2587元;(2)限被告普洱澜沧古茶人合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涛所售商品价款十倍赔偿金25870元。

 

澜沧古茶违反食品安全规定,在生产的茶叶中非法添加了不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的保加利亚粉玫瑰,说明澜沧古茶生产的茶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澜沧古茶的其他产品上是否也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未披露?还需要澜沧古茶解释清楚。

 

广州市纯茗茶业有限公司(一下简称“纯茗茶业”)是澜沧古茶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娟担任法人代表并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纯茗茶业成立于2005年1月,法人代表王娟,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

 

据招股书,纯茗茶业曾为澜沧古茶的经销商。澜沧古茶于2016年与纯茗茶业取消合作,并于2017年1月退还其缴纳的600.00万元保证金。2016年前澜沧古茶与纯茗茶业购销数据具体是多少并未披露,其成交定价是否公允?澜沧古茶取消纯茗茶业经销商的原因也未作任何说明。纯茗茶业在2018年澜沧古茶IPO前突然注销了,有掩耳盗铃之嫌。

 

7家疑似关联企业同一日注销  主要客户成立当年销售额2000多万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20年澜沧古茶提交年报的电话是0879-7222621,而同用此电话的企业总共有8家之多,除了澜沧古茶外,分别为:澜沧古茶有限公司芒景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云山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哈卜吗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糯埂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昔丙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景迈茶厂澜沧古茶有限公司龙潭茶厂

 

这7家公司名称也都与澜沧古茶名称也及其相似,这7家公司除了一家公司成立与2006年之外,其他6家都成立于2003年3-4月。也都在2017年7月7日同一天被注销了。这7家公司澜沧古茶招股书中并未作任何形式的披露,疑似属于澜沧古茶控股的隐形子公司。与澜沧古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未披露?

 

我们《一搜财经》查看招股书后还发现,2017年-2020年报告期各期末广西古味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味醇商贸”)都是澜沧古茶的第二、第一、第一、第二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2,087.57万元、1,979.10万元、2,253.36万元、976.82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6%、6.62%、5.92%、5.19%。

 

古味醇商贸成立于2017年1月,法人代表朱仙舟,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具体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珠宝玉器、红木家具(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茶叶、茶具、工艺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通信设备、手机配件、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纸制品、办公用品、塑料制品(除国家专控外)、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除国家专控产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包装材料,公司员工0人(0人参保)。

 

2017年刚刚成立的公司,一个只有0人的公司成立当年就为澜沧古茶销售了2000多万的产品,并成为澜沧古茶第二大客户,其合理性存疑。澜沧古茶与古味醇商贸的购销数据是否真实?

 

不正当竞争被判赔102万  IPO前夕神秘原告突然撤诉引疑问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9)浙0110民初12510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2019年12月澜沧古茶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被蔡书玲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蔡书玲在淘宝网经营网店,主要销售茶叶。

 

淘宝网ID号:艾米爱美丽,店名:普洱古茶品鉴中心。2018年10月15日,原告蔡书玲收到被告淘宝公司通知,被告澜沧古茶公司委托广州康瑞澜沧古茶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针对原告店铺中销售的澜沧古茶普洱茶小青柑产品进行了知识产权投诉。

 

被告澜沧古茶公司基于投诉的理由是真假比对,认为原告蔡书玲销售的产品为假冒、盗版产品,依据是被告澜沧古茶公司所有的编号为11677764号的“澜沧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蔡书玲进行了申诉后均成功,被告淘宝公司认定投诉不成立。

 

后被告澜沧古茶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又发起投诉,依据是被告澜沧古茶公司所有的编号为10546298号的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理由为购买鉴定为假货,被告淘宝公司因此对原告作出删除链接、扣分、限制店铺等处罚,导致原告店铺信誉损失及巨大的利益损失。

 

事实上,原告所销售的产品均来自于被告澜沧古茶公司,产品均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并非假货。同时,原告蔡书玲在第一次申诉时,已经将合法进货的相关信息披露给二被告,被告淘宝公司已经认定原告蔡书玲申诉成功,被告澜沧古茶公司也应当了解到原告蔡书玲产品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事实,但是却继续进行知识产权投诉,还进行购买鉴定认定假货,缺乏事实依据,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中的茶叶也并非为涉案产品。

 

原告蔡书玲认为被告澜沧古茶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且双方之间的经营范围一致,具有竞争关系,被告澜沧古茶公司属于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最后法院判令被告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蔡书玲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0000元。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9)浙0110民初12520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2019年12月贵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被黄兴华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黄兴华在被告淘宝公司处经营网店,主要销售茶叶。

 

淘宝网ID号:amy7g,店名:澜沧古茶昆明店。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27日,原告黄兴华收到被告淘宝公司通知,被告澜沧古茶公司自行或委托其他人针对原告店铺中销售的澜沧古茶陈皮普洱茶小青柑、大红柑等产品前后进行了共计七次知识产权投诉。

 

被告澜沧古茶公司基于投诉的理由是真假比对,后来衍变成未生产过原告销售的产品,认为原告黄兴华销售的产品为假冒、盗版产品,依据是被告所有的编号为11677764号的“澜沧古”以及编号为10546298号的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黄兴华进行了申诉后均成功,被告淘宝公司认定投诉不成立。

 

后被告澜沧古茶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以及2018年4月26日又发起投诉,理由为购买鉴定为假货,被告淘宝公司因此对原告作出删除链接、扣24分、限制店铺等处罚,导致原告黄兴华店铺信誉损失及巨大的利益损失。事实上,原告黄兴华所销售的产品均来自于被告澜沧古茶公司的线下经销商,产品均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并非假货。

 

同时,原告黄兴华在前几次申诉时,已经将合法进货的相关信息披露给二被告,被告淘宝公司已经认定原告申诉成功,被告澜沧古茶公司也应当了解到原告产品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事实,但是却谎称未生产案涉产品继续进行知识产权投诉,还进行购买鉴定认定假货,明显存在伪造鉴定报告的事实。

 

因此,被告澜沧古茶公司的行为是违背常理的,该投诉明显具有主观恶意。原告黄兴华认为被告澜沧古茶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黄兴华的合法权益,且双方之间的经营范围一致,具有竞争关系,被告澜沧古茶公司属于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黄兴华提交的产品实物及申诉材料显示,澜沧古茶公司投诉的涉案3款商品上,均标有澜沧古茶公司名称或商标,澜沧古茶公司网站及自营旗舰店内也实际在销售这些产品,但澜沧古茶公司却谎称没有生产此款产品。最后法院判令被告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兴华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00万元。

 

根据裁判文书网(2020)浙01民终1397号、(2020)浙01民终585号民事裁定书信息显示,2020年4月澜沧古茶IPO申报前夕黄兴华和蔡书玲突然都撤回起诉。两起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澜沧古茶打击售假,自身却通过虚假鉴定报告或伪造、变造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等方式进行,这是否是正能量企业和准备成为公众公司的企业应有行为?赔偿的100万元都不要了直接撤回起诉,其中缘由需得深思熟虑啊。

 

前五大供应商更换频繁   募资流动资金合理性存疑

2019年澜沧古茶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迪广告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双江勐库冰岛古茶农民专业合作社、勐腊县易武俊文茶业专业合作社、澜沧景迈玉淑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上半年澜沧古茶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澜沧景迈玉淑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澜沧芒景布朗科哎华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澜沧景迈景古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澜沧芒景翁达腊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澜沧上允镇广源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澜沧景迈玉淑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更换以外,其他四家主要供应商均产生了变更,澜沧古茶频繁变更主要供应商其产品的品质和稳定性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澜沧古茶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943.39万元、3,020.16万元、16,260.16万元、18,893.7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92%、6.83%、27.45%、29.09%,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

 

此次IPO澜沧古茶拟募资6.28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占募资总额的比例为24%。澜沧古茶账面资金较为宽裕,财务指标相对稳健,募资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存疑,澜沧古茶IPO上市难道只是为了圈钱?

 

销售费用高于净利润为哪般   低价突击入股疑利益相关  

2017年-2020年上半年澜沧古茶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709.51万元、5,834.94 万元、9,053.80万元、3,732.18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6%、19.51%、23.80%、19.84%。2017年-2020年上半年澜沧古茶的净利润分别为5,932.91万元、7,559.45万元、8,116.71万元、5,906.15万元。销售费用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9.38%、77.24%、111.55%、63.19。澜沧古茶销售费用在2019年竟然高于净利润,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2018年3月15日,澜沧古茶注册资本由4968.00 万元增至 54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深圳景迈新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福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形式认购270.00万股、162.00万股,认购价格均为5.83元/股。

 

突击入股主要是指拟上市公司在上市申报材料前的1年左右,有机构或者个人以低价获得该公司的股份的情形。澜沧古茶在上市申报材料前就有机构以低价突击入股获得其股份,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其入股的定价依据也未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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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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