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2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股份”)的科创板IPO申请。
聚和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用正面银浆。正面银浆是一种以银粉为基材的功能性材料,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其产品性能和制备工艺直接关系着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聚和股份本次IPO拟募资10.27亿,除补充流动性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资金需求压力外,将主要用于建设年3000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一期)及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6%的发明专利都是受让而来 专利诉讼或决定公司“钱途”
2020年12月4日,聚和股份与三星SDI、无锡三星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公司以800万美元价格向三星SDI、无锡三星购买了与光伏银浆业务相关的资产,其中包括三星SDI与美国杜邦下属企业 DuPont Specialty Products USA,LLC、DuPont Electronics, Inc于2019年11月13日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项下三星SDI作为许可方/被许可方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聚和股份目前总有297项发明专利,其中有285项受让自三星SDI。也就是说聚和股份96%的发明专利都是受让而来,有突击购买专利之嫌。
2021年9月22日,帝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特”)就聚和股份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同时,江苏索特全资子公司Solar Paste, LLC就聚和股份、东方日升及其美国子公司Risen Energy America, Inc.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
江苏索特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据公开信息,Solar Paste 目前系江苏索特全资子公司。2021年8月31日,江苏索特以公司制造、销售的单晶硅正银系列浆料产品落入了专利号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的发明专利所要求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向苏州中院提起了两起以聚和股份为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聚和股份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每案各1亿元。
据江苏索特称,其通过许可方式于2021年8月16日从Solar Paste获得了上述专利的使用权(备案证书显示其为普通许可)及诉权。
2021年9月1日,Solar Paste 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了以聚和股份、东方日升、美国日升为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Solar Paste 认为聚和股份制造的正面银浆产品落入了其拥有的编号为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US8895843的5项美国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东方日升使用公司的导电浆料制造太阳能电池并销售至美国损害了其利益,Solar Paste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并颁布永久禁制令以禁止被告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同时向其赔偿包括过去侵权损害赔偿、恶意侵权三倍罚款、合理的律师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在内的各项损失。
报告期内,聚和股份单晶硅正银系列产品可分为单晶PERC正面银浆、TOPCon 电池用银浆和HJT电池用银浆,涉案产品在报告期各期实现的收入分别为64,096.70万元、231,759.86万元及489,497.94万元,占聚和股份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74%、92.63%及96.54%。
若聚和股份败诉,首先要面临巨额赔款2亿元,是聚和股份2019年-2020年两年的净利润之和。涉案专利产品在2021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已经达到了95%以上,若聚和股份专利侵权成立,不能使用上述专利,可能会对聚和股份后面经营业绩造成致命性影响,聚和股份与主要客户东方日升的合作持续性也无法保证。
关联方和同业竞争企业或披露不全 二股东曾是主要客户投资人
吴伟忠是聚和股份的创始人之一,也曾是聚和股份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吴伟忠还是常州君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君合”)的主要股东之一,其兄弟吴伟峰持有常州君合71%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是常州君合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常州君合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8288万元,法人代表吴伟峰,经营范围:工业用化学品助剂(除危险品)、水处理剂及涂料(除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及来料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与非金属的涂覆加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及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常州君合与聚和股份的经营范围比较类似,曾疑似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常州君合也应作为聚和股份的关联方披露,但招股书中并未披露有这家公司。
陈耀民是聚和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持有聚和股份995.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87%。杭州正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银”)是陈耀民担任监事并持股1.25%的企业。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杭州正银成立于2011年4月,法人代表杨华,注册资本3157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电子材料、电子浆料;批发、零售:电子材料,电子浆料,金属粉末、材料,化合物和厚膜电子系列产品,太阳能光伏电子浆料;货物进出口。
其经营范围也涵盖了聚和股份的主营业务,杭州正银也应作为聚和股份的关联方披露,但招股书中却未对杭州正银有任何形式的披露,聚和股份疑似涉嫌信披遗漏。
2019年-2021年报告期各期末,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都是聚和股份的前五大客户之一,销售金额分别为20,931.01万元、23,703.20万元、31,460.7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1%、9.47%、6.19%。
陈耀民曾经也是东方日升的主要股东之一。2021年6月15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耀民内幕交易东方日升股票,不仅亏损了近140万元,还被监管机构处以罚款60万元。
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占比高 供应商合作真实性存疑
2019年-2021年报告期各期末,聚和股份第一大供应商都是DOWA,聚和股份向其采购金额分别为77,222.83万元、238,471.97万元、470,124.4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46%、94.92%、82.19%。
2019年-2021年报告期各期末,聚和股份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59,492.24万元、162,209.04万元、330,781.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55%、64.81%、65.06%。
聚和股份过度依赖前五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若以后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势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020年-2021年报告期末,宁波汉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汉宜”)都是聚和股份的第三、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834.23万元、37,961.36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8%、7.84%。工商资料显示,宁波汉宜成立于2020年7月,法人代表李捷,注册资本500万元。
2019年-2020年报告期末,常州晁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晁尚”)都是聚和股份的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53.42万元、1,794.22万元。工商资料显示,常州晁尚成立于2019年4月,法人代表卢伟理,注册资本100万元。
宁波汉宜和常州晁尚都是刚成立第一年就成为聚和股份的主要供应商,其合理性存疑。
宁波晶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晶鑫”)是聚和股份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仑公(消)行罚决字〔2019〕0072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6月宁波晶鑫因厂房之间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北仑区大队处以行政处罚一次,并处罚款5000元。根据甬环罚字[2019]17号环保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7月宁波晶鑫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环保处罚一次。
东莞大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大州”)也是聚和股份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7年2月东莞大州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被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责令停产处以环保处罚一次,并处罚款15000元。
从竞争对手挖“墙角”
招股书显示,聚和股份刚成立时,2015年6月,刘海东与天合星元、吴伟忠等投资人拟共同设立公司从事光伏银浆相关业务。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各出资人为进一步增强拟设立公司的技术实力、吸引人才加盟,自愿将所持250万股股份赠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冈本珍范。
2016年4月28日聚和股份和其实际控制人又将100万股股份赠与劳志平。彼时冈本珍范还在三星SDI任职,劳志平也曾为三星SDI的主要经销商。三星SDI当时是聚和股份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聚和股份赠与三星SDI核心技术人员和主要经销商股份,这个“墙角”挖得还是挺有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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