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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IPO:董事长行贿竟然说是个人意志行为

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7 0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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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的家电、汽车、医疗、环保、工业、能源计量等领域。

随着近年国内外物联网、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气体传感器需求迅速扩容,四方光电主要产品结构已由发展初期基于核心气体传感器的气体分析仪器,逐渐转变为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并重的“双轮驱动”格局。

招股书显示,四方光电2017年、2018年、2019年营收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2.3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49.01%;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486.75万元、1098.77万元、6385.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152.91 万元、695.48 万元和 5707.61 万元,归母扣非净利润率为10.97%、5.92%、24.475%。

实控人行贿竟然说是个人意志行为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2次审议会议公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者公司)将于9月8日上会。我们在翻阅公司招股书后,发现这家公司竟然挺有意思,比如,实控人行贿竟然说是个人意志行为,难道实控人代表的不是公司,这不是强行狡辩吗?真是为了上市什么谎都敢说,不知道保荐代表人“守门”的责任在哪里。

上交所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发现,四方光电的实控人熊友辉曾有行贿行为,因此,上交所要求四方光电补充披露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对于公司本身,四方光电在上会稿中表示,熊友辉向屈锋提供现金的行为,事先未经公司内部合议与审批流程,且熊友辉当时作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股东,其给予屈锋现金实质是为了其个人利益,该行为系基于个人意志的个人行贿行为。

我们认为,这家公司在股东榜上虽有前券商保荐代表人加持,但在董事长带头行贿的情况下,公司的两款主打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惨不忍睹,这样的公司注定无法成长,资本市场也不欢迎这种投机取巧的企业。

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外的家电、汽车、医疗、环保、工业、能源计量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18亿元和2.33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52.91万元、695.48万元、5707.61万元。

从财务数据来看,这样的营收规模放在A股市场没有任何竞争力,且最后一年还是前两年之和,净利润也是起伏不定,最后一个年度更像是做过“手术”包装的,为了上市嘛,反正大家都懂得。

偿债能力、资产周转能力较弱

报告期内,四方光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远低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中流动比率为 1.09、2.31、2.25,低于平均值8.69、7.34、5.43;速动比率为0.55、1.28、1.26,低于平均值7.84、6.60、4.89。

四方光电资产负债率(合并)依次为56.81%、40.26%、33.56%,高于 A 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20.91%、23.91%、29.21%,虽逐渐接近平均水平,其资产负债率仍然偏高。

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4.54次、3.94次、5.87次,存货周转率1.19次、1.72次、1.33次,均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230.15万元、2,478.47万元和4,140.0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99%、24.39%和 23.65%。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若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坏账增加风险不容小觑。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33.90万元、4,551.71万元和7,711.7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68%、44.80%和 44.05%。其期末存货主要为完成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待客户验收的发出商品。同时,也存在为保证及时交付、针对特定客户需求提前备货的情况。因此,若客户因自身需求变更等因素调整或取消订单计划,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的减值风险。

在此,我们希望公司和保荐机构就以上问题进一步向市场披露清楚,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投资者。




文章出处:一搜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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